发表于 2017-06-23 09:34
图为某事国企党建工作座谈会
据媒体报道,自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为更好地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已全部完成章程修订,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另有3076家国有企业二、三级单位要在今年实现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这在体制机制层面明确了国企党组织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地位,从组织结构上确保党组织能够参与并引领公司治理。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但从近期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所查处国企系统的案例来看,国企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现象仍较为突出。有的企业负责人只记得自己董事长的身份,却淡忘了党组织书记的职务;有的谈起业务工作头头是道,说起党建工作却是语焉不详;有的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混同,忽视了主业主责,荒了“责任田”;有的开展党建工作仅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敷衍塞责,糊弄了事;更有甚者,不把党组织放在眼里,大搞“一言堂”,以权谋私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究其原因,既有个别国企干部思想层面的问题,比如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对抓好国企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也有担当方面的问题,领导干部不愿尽职尽责,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此前的国企章程对党建工作规定较为简单,党组织的法定地位不明确,职能规定不具体,致使党组织的作用难以发挥到位。
国企要健康发展,党建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不能缺位。将党建工作要求写进国企章程,进一步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让党建工作开展更有底气,说话更有分量。同时通过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让职能规定更加具体,定位更加准确,从事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让国企党建工作有的放矢。
党建工作纳入章程不能仅停留在纸面上,关键在于能否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各级国企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要按照新章程要求,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动接受监督,让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党风建设等重要方面,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强化党组织的议事流程,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国企治理各环节,让党建工作渗透到国企工作各方面,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等问题,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国企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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