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5-31 09:27
党员干部的家风与作风党风紧密相连,家风建设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个场合提及党员干部的家风,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习近平为何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如何严抓党员干部家风?请随我们一起学习。
“小家”紧系“大家”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家风,说的是“小家”,着眼的是“大家”。
2014年3月,习近平重访兰考时会见了焦裕禄的5个子女。二女儿焦守云对总书记说,“我们一定继承好父亲的精神,把家教家风一代代地保持传承下去”。总书记听后,一边点头一边说:“好家风,好家风。”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盛赞代表们的事迹“温暖了人心,诠释了文明,传播了正能量,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充满感情地“点赞”他们“都是好样的”!
2017年3月5日,习近平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询问上海奉贤区“奉贤”之含义,肯定家风、村风与民风建设。
习近平对好家风的重视,始终如一。
家风坏是腐败之源
家风,影响着一个人的品质和行为。对居于领导岗位、握有权力的官员来说,败坏的家风,更往往成为牵引其自身及亲属走向牢狱的绳索。
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毫不留情地指出,不少领导干部“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
纵观已查处的大案要案,很多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行为中,往往有“家族腐败”因素。父子兵、夫妻档、兄弟帮屡见不鲜,甚至“全家总动员”,把公权力变成“私人订制”,最终一起走上不归路。
家风坏,腐败现。“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习近平的这句话,直指要害。
“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可惜可叹的是,很多领导干部为这段话,做了反面的注脚。
国风之本在家风
对领导干部来说,家风关系的不仅是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国风。“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
什么样的干部可以“兴邦”?其中的典型就是让习近平“思君夜夜”的焦裕禄。
习近平曾对焦裕禄之子焦国庆说:“你看了一场‘白戏’,你父亲还专门召开了家庭会议,起草了《干部十不准》,规定任何干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看白戏’的故事始终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小处都不随便,何况大节?
习近平号召全体党员“要重点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焦裕禄“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是习近平要求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2016年1月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语重心长地叮嘱,家里那点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渐,不要护犊子”。否则,“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
为家风建设定下“明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家风建设定下了“明规矩”: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领导干部的家庭建设情况定期检查。
2016年起开始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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